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所需条件
基本资格: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经营资格;
1.2、近两年内经济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应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核实;
1.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1.4、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1.5、注册资本: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本不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
1.6、人员素质要求:人员总数30人以上;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人员10名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机构总人数比例在60%以上;
1.7、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相关的资质人员至少2人(如,CISAW,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CISSP,CISA 等);至少有1人具有项目管理的资格证书。
1.8、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安全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1.9、从业时间:从事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一年以上;
1.10、从业经验:独立完成省级范围的信息安全集成项目或大型企业的信息安全集成项目;近三年内至少完成6 个以上完整的信息安全集成项目且无客户投诉,项目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 万元人民币;至少完成一个100 万以上的集成项目。